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讲义1参考文献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2
准》(GB50300-2001)系列新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5
建设部、省、市、区有关文件2建筑工程资料编制的总体要求1
建筑工程资料的意义: 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
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
1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所有能形成原件的资料必须是原件,但对于工程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可用抄件或复印件,保留原件所有内容,其上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单位、经办人签字、日期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原件存放单位可能是厂家,也可能是物资供应公司;对于群体工程,若有多个单位工程需用同一份洽商,则其他工程可用复印件,但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单位、 经办人签字、日期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此时原件存放单位是指原件存放的工程名称,所盖公章应是施工单位公章
2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资料的收集、整理必须及时,资料来源必须真实、可信,资料填报必须子项齐全,应填子项不得缺漏
4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宜采用打印的形式并手工签字;报优评奖工程应有照片及声像档案, 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5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