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索赔索赔是在经济活动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或其他过错,或无法防止的外因而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活动
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施工索赔,一般是指承包商(或分包商)向业主(或总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而把业主(或总承包商)向承包商(或分包商)提出的索赔成为反索赔,广义上统称索赔
施工索赔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时,向业主提出费用或时间补偿要求的活动
分类标准索赔类别说明按索赔的目的分工期延长索赔
由于非承包商方面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时,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推迟竣工日期的索赔费用损失索赔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赔偿因索赔事件发生而引起的额外开支和费用损失的索赔按索赔的原因分延期索赔
由于业主原因不能按原定计划的时间进行施工所引起的索赔;
主要有: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或设计图纸的错误和遗漏等原因引起停工、窝工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合同中规定的施工工作范围的变化而引起的索赔;
主要是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由承包人提出但经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或者设计错误、遗漏,导致工程变更,工作范围改变施工加速索赔(又
如果业主要求比合同规定工期提前,或因前段时间的工程拖期,要求后一阶称赶工索赔、劳动成产率损失索赔)段弥补已经损失工期,使整个工程按期完成,续加快施工速度而引起的索赔;
一般是延期或工期变更索赔的结果;
施工加速应考虑加班工资、提供额外监管人员、雇佣额外劳动力、采用额外设备、改变施工方法造成现场拥挤、疲劳作业等使劳动力生产率降低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因合同的图纸和技术规范中所描述的实际情况有实质性不同,或合同中未做描述,但发生的情况是一个有经验的总承包商无法预料的时候,所引起的索赔;
如复杂的现场水文地质条件或隐藏的不可知的地面条件等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合同内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