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建筑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争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通过设定的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特殊的承揽合同。由于建筑市场实行的先定价后成交的期贷式交易的特殊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同时,由于建筑工程投资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多、质量要求高、产品固定地点、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约束等具有经济性技术性的特点,处于多重关系的市场下,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市场交易中责、权、利并不对等,市场中对业主的约束和规范法规甚少,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使施工承包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和不利地位。在建筑市场法制环境日趋规范和当事人自治原则的新形势下,如何想方设法加强企业施工合同管理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使企业在强化自身保护与科学管理中取得效益最大化,已成为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一、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 一) 施工合同所依照的是否为有效的法律法规,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等问题,通常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或光是列入《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原则性条规,到时候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陷入于法无据的风险。( 二) 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等方面的诸多风险。( 三) 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的风险。由于业主的资信存在问题,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大量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到位。( 四) 先定价后成交的价格风险。建筑工程的合同标的,往往需要一定的过程才——文章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能完成;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筑材料的价格有时会发生剧烈波动,合同的固定价、包死价给施工方带来较大的风险。( 五) 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签证风险。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设计和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施工工程量的增加,而业主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施工方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对于以上列举的合同风险,施工企业在现实中可能时时遇及,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及时应对,特别是《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依据出台后,施工企业要运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防范和控制措施( 一) 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