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初级) 》考试大纲前言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及北京市人事局《关于2008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京人发 [2008]11 号)文件的要求,从 2008 年起,我市工程技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试行以考代评的评价方式, 为了做好考试工作, 我们编写了本大纲
本大纲既是申报人参加考试的复习备考依据,也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命题的依据
在考试知识体系及知识点的知晓程度上,本大纲从对建筑设计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具备的学识和技能要求出发,提出了“掌握”、“熟悉”和“了解”共3 个层次的要求,这3个层次的具体涵义为: 掌握系指理解的基础上, 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熟悉系指能运用其要点,解决实际问题;了解系指概略知道其原理及应用范畴
在考试内容的安排上, 本大纲从对建筑设计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工作需要和综合素质要求出发, 主要考核申报人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命题内容在本大纲所规定的范围内
考试采取笔试、 闭卷的方式
考试题型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建筑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初级) 》考试大纲编写组二○一○年一月第一部分专业基础知识一、建筑设计1
掌握建筑设计的主要基础理论2
掌握公共和居住建筑设计原理3
掌握建筑类别等级的划分及各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耐久年限:使用年限
依据建筑物性质来决定
影响建筑寿命的因素:结构构件的选材与结构体系
一级:耐久年限为5 年以下,适用于临时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为25-50 年,适用于次要建筑(如住宅)
三级:耐久年限为50-100 年以下,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为100 年以上,适用于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
了解建筑与环境、建筑与技术、建筑与人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