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大厦楼层空调主管道维修更换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山东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一七年项目名称:建设大厦楼层空调主管道维修更换项目项目编号: WT-RZCG2016-3075 第 2 页共 4 页合同条款甲 方: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乙 方:山东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甲方将 大楼中央空调层间管道维修更换项目交予乙方维护保养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建设大厦中央空调层间管道维修更换项目二、项目地点: 济南路以北、烟台路以西
三、承包范围: 材料采购、部分吊顶恢复、管道改造安装、
四、工作内容:层间空调管道拆除、搬运;管道安装管、保温、试压;吊顶恢复、两年维保期
五、合同价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价格为 113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元人民币)
六、付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后,维保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95%,剩余 5%款项责任期满两年付清 ( 不计利息 )
七、维保工期: 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维保项目(非工作日期间维保)
八、质量标准: 合格
1、乙方按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达到有关规定合格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缺限责任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后两个供暖(冷)期
十、工程质量检查:1、乙方在维保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维保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项目名称:建设大厦楼层空调主管道维修更换项目项目编号: WT-RZCG2016-3075 第 3 页共 4 页2、乙方应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