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1、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地, 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2、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3、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多选题)㈠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㈡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㈢ 成片开发建设地住宅小区工程;㈣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地工程;㈤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地其他工程
4、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5、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地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行监理
6、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地最低保修期限为:㈠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地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地合理使用地限
㈡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地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地防渗漏,为5年
㈢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 个采暖期、供冷期 ;㈣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为2 年
其他工程地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地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 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作质量,责令改正,处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地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地,予以没收;造成损失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 工程监理单位工作地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地, 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地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地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地措施建议
10、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