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五热 电 厂 工 作 票 管 理 实 施 细 则1
目的为法律规范检修过程,明确各方责任,防范事故发生,分厂将原《热电厂热力及机械设备检修工作票制度》、《分公司热电厂实施细则》及电气检修工作票相关内容整合为《热电厂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热电厂共使用三种工作票,具体适用范围如下(按检修人员所属单位划分):2
1 汽机车间及燃运车间:使用《车间内部检修工作票》(Q/CHALCO-GZ 07 JL111-2024),包括汽机承担的安全技术科检修工作;2
2 锅炉检修车间:使用《热力及机械设备检修工作票》(Q/CHALCO-GZ 33JL05—2024),包括承担的锅炉车间、脱硫制酸车间及其他检修工作;2
3 供电及电气车间:使用《热电厂电气检修工作票》( Q/CHALCO-GZ 33 JL07-2024);2
4 长期协作单位在热电厂进行的服务性检修可采纳《热力及机械设备检修工作票》(Q/CHALCO-GZ 33JL05—2024)
1 工作票签发人: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员、非白班工作时间运行及检修班长可签发工作票;车间、班组其他人员在特别情况下,可在以上人员的授权下签发工作票(可以长期授权,也可单次临时授权),但授权人对授权签出的工作票仍承担主要责任,无法确认授权人的,一律由车间主任承担
2 检修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以下统称检修负责人):指承担工作联系、协调等任务,对该项检修作业总体负责的员工
3 生产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员(以下统称工作许可人):为当班运行班长或班长指定的当班人员
4 安全负责人(仅在车间内部检修工作票中出现):为安措落实的确认人
4 工作职责及程序4
1 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内容、检修负责人、检修人员、计划工作时间、应实行的安全措施等内容后,将两份工作票一同转交检修负责人(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