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聚家连锁超市 A 类必卖商品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有效控制商品的缺货,增加共性商品比例,采购部特制订《A 类必卖商品管理办法》。此规定适用于聚家系统内各门店的商品销售工作。二、A 类必卖商品各部门的管理职责A 类必卖商品由采购部、各个门店共同管理。(一) 采购部负责 A 类必卖商品明细的确定、信息指定、促销安排、销售、订货跟踪工作。(二) 各个门店负责 A 类必卖商品的补货、陈列、库存管理工作。(三) 计划财务部根据《A 类供应商结算规定》执行货款支付工作。三、A 类必卖商品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A 类必卖商品的管理按部门权责分工管理。(一) A 类必卖商品的提取及商品信息指定工作1 各个采购主管负责 A 类必卖商品明细的确定工作,经采购经理审核后下发门店。2. 总部各采购主管负责 A 类必卖商品系统信息的开通工作。(二) A 类商品的补货工作1. 旧品由门店在收到 A 类必卖商品明细后,按规定的补货日期完成补货工作。2. 新品由总部采购对门店做商品信息开通后,完成商品首批订单的制作,订单科负责发送订单,供应商在订单有效期内送货;销售后的补货有门店在补货日完成补货申请工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 A 类必卖商品的陈列工作1. A 类必卖商品在促销状态下的陈列要求在主通道或收银台一线位置做堆头或端架陈列。2. 正常排面的陈列要求(1)应处于排面中的黄金陈列位置(即 1.3 米以上 1.5 米以下货架陈列位置),要求食品类、日化商品陈列时横向不少于四个排面,纵向不少于两层,单品纵深陈列不少于三层,其它商品陈列时横向不少于两个排面,单品纵深陈列不少于两层。(2)门店可以根据商品的实际销售量确定是否做满陈列,若商品销售量较低保持排面陈列即可,但需保证在同类商品中陈列位置突出。(四)A 类必卖商品的销售、补货、到货跟踪工作1. 各个门店及采购部每周提取销售报表,对 A 类必卖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跟踪,连续两个月。2. 商品订单(各个门店)每周提取报表对 A 类必卖商品的补货、到货情况进行跟踪。(五)A 类必卖商品的库存管理 各门店必须根据食品类商品库存周转期不高于 30 天百货类商品库存周转日期不高于 45 天(其中家电类商品 90 天)、生鲜类商品库存周转期不高于 15 天的原则管理控制商品的库存。四、考核标准及处理办法(一) 陈列的考核及处理的办法 各门店与采购部不定期对 A 类必卖商品的陈列情况进行检查,对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