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店面规章制度一) 仪容仪表1、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统一着工装,若有违规者爱心捐赠 10 元/次,店长爱心捐赠 20 元/次;2、禁穿凉鞋或凉拖上岗,以黑色和其它大众浅颜色为宜,违规者爱心捐赠 10 元/次;3、女员工夏季着套裙时,必须穿长袜,以接近肤色的浅色为宜,违规者爱心捐赠 10 元/次;4、女员工上岗时发型必须法律规范,违规者爱心捐赠 10 元/次; 5、女员工淡妆上岗,严禁浓妆艳抹或素面朝天,饭后及时补妆,违规者爱心捐赠 10 元/次; 6、员工上岗严禁佩戴夸张或超出三件以上的配饰,违规者爱心捐赠 10 元/次; 7、员工上岗时若涂指甲油,除透明色外,其它颜色严禁涂抹,违规者爱心捐赠 10 元/次; 二) 日常行为 1、员工应忠于职守,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店长的合理安排,不得推卸责任; 2、员工上班迟到 10 分钟内,爱心捐赠 10 元/次;超出 10 分钟,半小时内,违规者爱心捐赠 20 元/次;超出30 分/钟,不享受当日工资; 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违者按旷工处理, 4、每日打扫店面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在日常经营中,店面应保持干净,按责任区域划分,如在区域内出现不洁之处,所负责区域的导购爱心捐赠 10 元/次; 5、上班时间不得在卖场接打电话,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出 3 分钟,违规者爱心捐赠 10 元/次,店长负连带责任,爱心捐赠 10 元/次; 6、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长时间会私客,达到 5 分钟以上者给予爱心捐赠 20 元/次,店长负连带责任 20 元/次; 7、不得在店面坐岗,吃零食,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规者爱心捐赠 10 元/次,店长负连带责任,爱心捐赠 10 元/次, 8、在卖场内嬉戏打闹、扎堆聊天,爱心捐赠 20 元/次; 9、不得在卖场打扑克、玩纸牌等东西,一经发现参加者予以劝退; 10、试衣间及吧台内严禁存放食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一经发现爱心捐赠 10 元/次,店长负连带责任,爱心捐赠 10 元/次; 11、店内电脑,只限收银员和店长日常工作(收款、播放音乐、公司文件)使用,员工未经批准严禁使用,一经发现爱心捐赠 50 元/次,店长负连带责任 50 元/次; 12、员工不得使用一次性水杯,违规者爱心捐赠 10 元/次; 13、未使用店面法律规范服务用语者,发现爱心捐赠 10 元/次; 14、导购的站姿要符合要求,违规者爱心捐赠 10 元/次; 15、不准趴、蹬、靠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