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彩钢板采购加工 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双鸭山矿业集团东荣一矿锅炉房扩建工程委 托 方:双鸭山兴龙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第七项目部) (称甲方)受委托方:佳木斯鑫盛彩钢复合板厂 (称乙方)甲方将本项目委托乙方定作并提供相应配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范围和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产品质量有关要求,对本合同项目中的产品进行材料采购、加工制作
乙方对加工后的产品负责运输到东荣一矿施工场地,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合同履行方式:定作加工
三、合同价款及组成:产品价款及组成:(计算方法:平板实际面积计算)
合同面积按乙方提供的清单进行结算,进场实际数量与清单存在较大误差时,按实际面积计算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备注C 型钢160mm根154170
0026180复合板 120mm 厚12kgm2150
0010227复合板 150mm 厚12kgm2649
0046129附件2800合计85336四、税金承担及开票方式:1、本合同所有价款由乙方所在地区缴纳税并向甲方提供普通发票
五、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始组织产品加工生产, 3 日内组织发货,10 月 26 日前所有板材必须到双鸭山东荣一矿栈桥施工场地
六、付款方式:1、货到付款(即人民币捌万伍仟叁佰叁拾陆圆);2、本合同不留质保金,但质量要求见第七项条款
2、付款单位名称和发票单位名称:双鸭山兴龙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七、质量要求:1、本项目产品加工制作应符合现行行业产品质量标准
2、保证业主、监理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八、甲方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按合同要求给付合同款项
2、乙方产品运到现场后,甲方应负责签收并向乙方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