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质量管理奖惩制度1. 总则1.1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1.2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1.3 本公司鼓舞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1.4 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1.5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2、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2.1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2.1.1 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2.1.2 违反标准/合同规定,编制工艺造成严重后果的;2.1.3 因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2.1.4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2.1.5 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2.1.6 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2.1.7 因运输维护不当,造成产品/材料受损,而延误交付/生产的;2.1.8 因核算失误,下错生产通知单,而造成物资/产品积压的;2.1.9 不具备上岗条件,擅自开动生产设备的;2.1.10 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2.1.11 生产记录填写不法律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2.1.12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2.1.13 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2.1.14 一次交验合格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2.2 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2.2.1 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 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2.2.2 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 元且不足 10000 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2.2.3 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 凡行为、现象属于 2.1 条规定,造成损失/影响不属于 2.2.1 条和 2.2.2 规定范围之内的,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3、 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a、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判、降级、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