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2-07-06船上膳食服务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办法生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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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页次: 1/4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海事劳工公约》将于 2013 年 8 月 20 日正式生效,为满足公约对船上膳食服务人员提出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船上膳食服务人员履行有关事宜的通知》【海船员[2024]334号】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章培训管理1
开班计划的拟定招生办业务副处长根据船员市场的调查分析结果及学校师资力量、教学设备、设施等因素编制拟定月度开班计划,根据《教学和培训计划与课程大纲控制程序》中月度开班计划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审批后,对外发布宣传
报名受理招生就业指导处业务员受理学员报名,组织船上厨师学员填写《船上厨师培训申请表》、船上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填写《船员培训申请表》,审核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船员服务簿、《海船船员健康证书》、厨师资格证书(如有)
参加船上厨师培训的学员必须符合如下要求:2013 年 8 月 20 日前(止)已在船从事船上厨师工作至少 3 个月或已持有陆上厨师资格证书的注册船员,符合船舶膳食服务人员体检标准
参加船上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培训的学员应符合以下要求:已经或拟在船上从事膳食服务辅助工作的注册船员,符合《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中关于餐饮服务船员体检的要求
培训资格审核招生就业指导处业务员收集整理符合上述要求的学员的《船上厨师培训申请表》或《船员培训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船员服务簿复印件《海船船员健康证书》复印件、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后,报招生就业指导处副处长审批
培训实施计划的拟定船员培训中心按《教学和培训计划与课程大纲控制程序》的要求执行
培训过程管理船员培训中心按《教学和训练的实施程序》对培训准备、教学人员的确定、教学实施、教研活动、教学进度控制、老师调课和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