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CCC 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的 CCC 认证证书申请、工厂审查、CCC 认证标志的使用。 第三条 列入《公告目录》的产品必须经 CCC 认证合格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进行销售。 第二章 CCC 认证的申请 第四条 申证产品在列入《公告目录》后,由认证专员根据国家认监委颁布的认证实施规则,登陆《机动车产品强制认证参数申报管理系统客户端》,进行 CCC 的认证申请工作。第五条 认证机构的主管认证工程师,在机动车产品强制认证参数申报管理系统中,审核申证产品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认监委的相关法规文件,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企业。第六条 如申证产品通过初审,在机动车产品强制认证参数申报管理系统中,进入复审环节;如申证产品被打回需撤销或修改,认证专员则需根据认证机构的反馈意见,进行相关撤销或修改的操作。第七条 申证产品在在机动车产品强制认证参数申报管理系统中,进入复审环节后,由认证机构复审工程师,核实初审环节的资料和技术图纸,如通过复审环节,申证产品将进入发证环节,如申证产品被打回需撤销或修改,认证专员则需根据认证机构的反馈意见,进行相关撤销或修改的操作。第八条 申证产品进入制证和发证环节后,认证机构根据机动车产品强制认证参数申报管理系统中登记的领证信息,制作证书并将证书寄至企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章 CCC 工厂审查第九条 认证机构根据 CCC 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要求,向企业发放工厂首次审查或监督审查的通知书。第十条 企业应根据认证机构颁布的《机动车辆类产品工厂检查作业指导书》做好生产一致性控制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工作。第十一条 认证机构在通知规定的日期内,对企业进行工厂审查工作,主要包括生产一致性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工作,审查结果如为通过,认证机构将予以颁布 CCC 证书或 CCC 证书仍具备效力;如审查结果为不通过,企业需进行相关的整改工作。第十二条 企业通过工厂审查后,则可以进行生产、申证、销售工作。第四章 CCC 认证标志的使用、加贴、保管第十三条 企业需持认证证书复印件、标志申请书、购买标志申请书,向认监委申请使用 CCC 认证标志。第十四条 如企业需自行印刷,需持申请书、认证证书副本,向认监委申请,备案通过后方可自行印刷和使用。第十五条 企业根据认监委颁布的规则,购买 C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