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Time will pierce the surface or youth, will be on the beauty of the ditch dug a shallow groove ; Jane will eat rare
A born beauty, anything to escape his sickle sweep
-- Shakespeare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制度是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展的基石,而人口持续增长下的农地利用和保护,是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前提
从此入手,理顺土地经济关系,才能为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进展服务
近期,《新华日报》公布了《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1,在全国各省份中以政府规章出台土地流转办法尚属首次,标志着土地流转逐步进入法制化轨道
当然,要彻底解决好土地流转问题,最终还需要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本文就此作点探讨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设想目前,农村产权制度存在着许多值得检讨的问题
如农村土地所有制实行三级所有,但所有权的主体模糊,乡镇集体所有权无法体现,村民小组又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有权往往被村集体组织行使;而且所有权主体的虚置常使土地公有变成某些人所有或无主所有
如何明晰土地所有权关系,是解决土地问题的关键
1 改良土地所有权的三级所有根据 1962 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农业六十条)规定,农村土地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这导致了现实中权益主体的模糊和土地产权权能的淡化,由此产生若干被合法化的对农村土地产权的侵权行为
如国家建设征地和乡镇1 《新华日报》2024
16, A2 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集体建设用地常常出现对原土地所有者不作合理补偿,任意扩大所有权范围的行为;对村民小组土地的“一平二调”现象时有发生;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在目前法律文件中无法体现,不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