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目的法律规范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控制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全部活动、产品和服务
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的初步识别和评价,负责本部门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 计划推动本部确认各部门将已识别的环境因素,并汇总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3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重要环境因素的审批并落实相应措施
4 控制程序4
1 环境因素识别时间4
1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初始评审时;4
2 每年的环境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前;4
3 当产品、服务或活动有变动,可能带来新的环境因素时
4 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变化时
5 拆、扩、改建时
6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
2 环境因素的识别4
1 识别环境因素时,考虑能够控制和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考虑过去、现在及将来三种时态,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下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环境因素
a 能够控制的环境因素是指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产品的设计;产品的生产、加工、使用到最终废弃;原材料(包括零部件)的使用及服务(人力、土地)筹备;原材料(包括零部件)的取得及产品的储存、运输、销售
b 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是指本公司的相关方,包括供应商和合同方的环境因素
C 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过去时态: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包括原材料的来源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现在时态:公司的生产现场产生的环境问题;将来时态:产品出厂后带来的环境问题,将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d 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正常状态:正常生产条件下的状态;异常状态:开/关机、停机、检修、停电等状态;紧急状态:意外泄漏、爆炸、火灾、雷击、环境设备故障等可以预见的紧急状况
2 环境因素识别的内容包括大气、水体、固体废弃物、土壤、噪声污染和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