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永隆镇杨峰社区居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杨峰社区 朱少华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合理利用土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承包地点、面积、用途。甲方将杨峰居委会河坡南起原轧花厂排水沟北至荆丰水泥瓦厂,面积 11249 平方米土地承包给乙方栽种树木。二、承包时间及上缴土地承包费1、承包时间共计 20 年(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2、承包费缴纳方式每 10 年缴费一次,即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缴纳 10 年承包费 捌仟元整,在第二个 10 年前一个月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一次性缴纳承包费捌仟元整。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期间,上缴国家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包,并签订续包合同,一次性缴纳承包金。如不续包,应及时处理承包土地上的财物,逾期乙方应续交土地占用费。四、 违约责任1、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国家堤防建设需要除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任意解除合同,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壹万元的违约金。2、如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可以无偿处理该土地上的物品及树林,乙方无权干涉。3、承包期满后,乙方不按时处理财物,又不续签合同,甲方有权处理承包土地上的物品及树木。五、甲乙双方在特别情况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从签订日起生效。甲方:杨峰社区居民委员会乙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