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存货盘点管理制度文件编号GR-WI-FI-017版本版次A0页 次2/3制订日期 2024 年 8 月 29 日1
目的: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情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法律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经营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事业部
定义: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仓储板块存货主要为零配件、材料等,贸易板块存货主要为持有以备出售的液态化工品
4.盘点时间4
1 贸易板块每月由仓库人员对存货进行盘点;4
2 每半年组织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贸易板块各公司或事业部至少派出财务人员和运营管理部人员各一名参加监盘,仓储板块至少派出财务人员和操作部人员各一名参加;4
3 集团财务部、运营管理部根据管理需要对各类存货进行不定期抽盘或全盘;4
4 审计部根据审计需要对存货进行不定期抽盘
1 业务部门或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存货盘点工作的组织协调; (业务部门属于被监督部门,需配合总部的存货监盘工作,组织协调应由财务部或者运营管理部来执行)
2 财务部负责监盘、不定期抽盘并对盘点结果进行复核;5
3 各存货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按本办法要求完成盘点工作,并根据自身管理需求对存货进行不定期盘点
1 仓库人员或业务助理在盘点前把所有出入库单据录入系统;6
2 每日业务助理或仓库人员需制作存货收发货日报表,并与 SAP 系统核对;6
3 存货盘点期间在存货盘点区域内原则上不允许有存货进出,如有特别情况,需经盘点负责人批准,并做好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