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 (RCJZ20240108)本约定确认 (下称委托方)委托惠州市睿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受托方)代理记账及处理相关会计事务。现双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1、整理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装订成册。(√)2、利用会计电算化软件完成账薄记账业务。(√)3、根据《会计法》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会计报表。 (√)4、及时填制纳税申报表。(√)5、计算应缴纳税额并通知委托方将税金存入纳税专用账户。 (√)6、解释与委托方相关的财税政策,及时解答委托方提出的疑问。 (√)二、业务费用及约定代理期间 1、本项代理记账业务收费确定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2 、 代 理 费 用 支 付 方 式 : 代 理 费 用 支 付 方 式 : 首 期 一 次 性 支 付 元 整 ( 自 年 月至 _年 月共 个月)。此后代理业务费为按月预付,于每月移送会计资料时支付。3、签署本合同时,委托方应立即支付 年度会计账册及相关会计用品费用人民币 元。4、约定代理费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约定期满后如按原约定条件继续上述业务,则本约定自动顺延。5、代理约定期内,如委托方的会计事务及税务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受托方有权对收费标准或委托事项进行调整。三、双方的责任 (一)受托方责任1、受托方对从事此项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在合同期满委托方终止合同时,受托方有责任对代理期间的会计业务进行交接。3、合同期内,如因受托方责任造成报税过期或延误,相关罚金由受托方承担。4、受托方应建立代理记账档案,根据会计档案保管办法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所代理的会计资料。5、受托方每月月初到委托方取相关账务及税务资料。(二) 委托方责任1、委托方应保证所提供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由于委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提供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而引起的税务等责任,委托方自行承担。2、委托方应于每月十日前根据受托方要求提供上月份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由于委托方未及时移送单据导致的税务罚款及相关责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担。3、委托方应根据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否则,由委托方承担财务税务方面的相关责任。四、违约责任1、如委托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支付所欠代理服务费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2、委托方在合同期内单方面毁约,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三个月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