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纠纷案合同成立形式要件纠纷案合同标的物品质条款争议案支付条款争议案包装条款争议案装运条款理解分歧案增减装条款纠纷案交货期条款引发争议案交货期与信用证开立日案仲裁条款适用纠纷案仲裁条款效力争议案照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引起的交货争议案信用证替代合同纠纷案“合同落空”仲裁案例拒收瑕疵货物争议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交货及付款条款变更争议案违约金条款陷阱案卖方部分交货违约争议案根本违反合同争议案品质保证期限内索赔案索赔期已过索赔争议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纠纷案案情:中国 A 公司于某年 9 月 2 日致函美国 B 公司,提出以每公吨 1800 美元 CIF 纽约的价格向 B公司出售 400 吨咖啡豆,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为 14 天
9 月 14 日 A 公司获悉国际市场上咖啡价格上涨了 30%,同日,A 公司收到 B 公司发来的表示接受的电传,B 公司表示其已作好履行合同的准备
15 日,A 公司向 B 公司提出将咖啡豆的售价由原来的每公吨 1800 美元增加至每公吨 2300 美元,B 公司未同意
后 A 公司将该批咖啡豆以每公吨 2300 美元的价格销售给了另一家美国公司
B 公司遂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A 公司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
A 公司则辩称,其与 B 公司间并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B 公司的索赔主张缺乏依据
诉讼结果:法院认为,A 公司 9 月 2 日发出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 B 公司时生效,A 公司作为要约人应受其要约的约束
B 公司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做出了接受要约的承诺并已生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
A 公司将合同所涉货物出售给他人的 0>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损害了 B 公司的利益,应当对 B 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本案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的生效、撤回、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