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 协 加 工 协 议协议编号: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应用范围1、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经协商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协作加工合同。2、所有书面签署的《协作加工合同》,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率。二、协作加工合同1、在每次生产前,甲乙双方需签订具体的《协作加工合同》,其一般条款按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合同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2、《协作加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 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 三、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协作加工合同》要求保质保期交货。2、甲方负责提供协作产品的图纸资料、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协作加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相关信息,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未经甲方同意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4、甲方对新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人员能力、产品价格、供货周期、产品质量、设备能力、检验检测能力等,乙方需全力配合审核。供应商资格审核合格后,可作为甲方的合格供应商,甲方协作产品时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将优先选择合格供应商进行协作。 5、甲方每年年初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年度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合格供应商将继续保留合格供方资格,评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将取消合作资格。四、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1、乙方须对加工产品进行自检,并随交付的产品一起提供检验合格报告、材质证件,不能提供自检报告、材质证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2、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完成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作出返修、报废的决定。3、通过验收的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4、乙方送交的加工成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由乙方负责;假如导致甲方发生非常严重的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协加工合同,并按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5、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