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0 目的 为确保所购买之生产性原物料的品质能符合验收标准之要求,并建立标准作业方法,以供进料检验之依据。2.0 适用范围 所有国内外采购之原物料、零配件及客供品皆属之。3.0 定义3.1 正常检验:依照 MIL-STD-105E LEVELⅡ,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进行,允收品质水准CR=0 MA=0.65 MI=1.0(附件三)。 3.2 加严检验:依照 MIL-STD-105E LEVELⅡ,加严检验单次抽样计划进行,允收品质水准 CR=0 MA=0.65 MI=1.0(附件四)。 3.3 减量检验:依照 MIL-STD-105E LEVELⅡ,减量检验单次抽样计划进行,允收品质水准为 CR=0 MA=0.65 MI=1.0(附件五)。 3.4 品质异常:属严重品质问题,影响正常生产制造及客户不满,需立即改善。4.0 权责 4.1 品保部:负责进料检验之具体工作。 4.2 开发部:确认承认书、样品以供 IQC 人员执行检验之参考。 4.3 管理部—仓储单位:物料出入库之管理。5.0 内容 5.1 进料检验流程图(附件一)5.2 检验抽样计划(附件二 样本大小代字)5.2.1 抽样的样本大小按主要缺点的 AQL=0.65 进行抽样﹔主要缺点的合格/不合格判定数按样本大小右边的,AQL=0.65 下边的 Ac﹑Re 数字进行判定。5.2.2 次要缺点的合格/不合格判定数按样本大小右边的,AQL=1.0 下边的 Ac﹑Re 数字进行判定。假如该格为箭头,根据箭头所指的 Ac﹑Re 数字。5.2.3 致命缺点的合格/不合格判定数根据 0 收 1 退。 5.3 正常检验与加严检验,减量检验之调整 (见附件六抽样计划转换规则流程图)。 5.3.1 正常检验转换为加严检验:当实行加严检验时,如原来检验批之连续 5 批中有 1批被拒收,即开始改用加严检验(原来检验批中不包含复检批)。 5.3.2 加严检验转换为正常:当实行加严检验时,如原来检验批之连续 5 批均被允收时,即开始改用正常检验。 5.3.3 正常检验转为减量检验:当实行正常检验时,如正常检验之后连续 10 批在原来检验时均被允收时,实施转减量检验。 5.3.4 减量检验转换为正常检验:当实行减量检验时,如在原来检验中,有一批被拒收时,即需改用正常检验。5.3.5 减量检验转换为免检:当实行减量检验时,如在减量检验之后连续 10 批在原来检验时均已被允收时,经品保主管判定是否进行免检,若同意则实施转免检。否则,则继续进行减量检验。 5.3.6 若采纳加严检验连续 5 批均拒收时,则发出”建议不采购协力厂商报告”,建议采购单位更换协力厂商。5.4 进料检验执行 5.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