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招聘及录用、各级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考勤及各类假期管理、奖惩、待遇、福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在册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规定
第二章 员工招聘及录用第四条 本公司根据业务进展需要,由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筹安排,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办法面对社会吸收员工
第五条 本公司招聘及录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别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六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专业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 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 35 岁以上
(四)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 25 岁以上
(五)一般职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六)凡应聘本公司职员,应提供推举信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并无不良纪录
第七条 本公司特别岗位员工(司机、保安等),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一)司机 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 身高 1
72M 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第八条 拟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方予以正式录用;若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间停止试用
第九条 员工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填写试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近期免冠照片,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第十条 本公司新聘员工均需要由社会相关人士出具推举意见,有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