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福润达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
员工如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 缴费比例住房公积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根据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单位缴费=缴费基数×12%,缴费缴费=投保基数×12%;第四条 缴费基数管理人员满一年员工基数:去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上限为 5300 元) 未满一年员工基数:现个人月工资固定部分(上限为 5300 元,下线为 1318元)一线员工满一年员工基数:去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上限为 2100 元) 未满一年员工基数:现个人月工资固定部门(上限为 2100 元,下线为 1318元)第五条 管理部门集团及子公司人事专员负责集团及子公司公司住房公积金项目的管理以及相关规定的拟定与执行,负责员工公积金个人帐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第六条员工公积金中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第七条集团行政部在员工入职三个月内为其办理公积金的新增/转移手续
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在收到经批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后,集团或者子公司人事专员为其办理公积金的停缴手续
《离职审批表》在当月 15 日之前批准的,当月办理;《离职审批表》在当月 15 日之后批准的,次月办理
如离职员工未根据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而导致公积金无法及时停缴的,其多缴纳的费用(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第九条员工 公积金 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若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 且不能立即调整的,则暂沿用原缴费基数
人事部门 在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时 , 根据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条提取条件职工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