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0 0 8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 2 综 合 说 明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编制2008 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批复》(冀建质[2006]341 号文)的精神和部署,我们于2006 年12 月开始组织人员编制2008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08 定额”),经省建设厅批准,于2008 年7 月1 日起施行。为便于广大概预算人员了解和掌握本综合基价,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现将编制情况介绍如下: 一、定额编制的必要性 2003 年安装综合基价颁发以来,起到了合理确定和有效确定工程造价的作用,但随着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大幅上涨,新工艺、新材料等不断出现,并且工程清单计价形式进一步推广,市场上迫切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定额,所以,我们及时地提出了编制2008 年定额。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有利于建筑业健康发展、合理公平竞争,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适应市场需要,做到既符合国家的各项政策,又反映我省实际情况,力求项目齐全、简明适用,基本上满足我省安装工程计价改革发展的要求。 三、编制原则 1、以2003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及 2006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对不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项目、水平进行修改完善,补充我省已成熟的新工艺、新材料项目。结合新的标准图,删除了旧标准图的项目,增加了新标准图的做法。 2、08 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3、力求与市场实际情况基本吻合,并与其它专业定额协调一致。 4、适应、满足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报价和标底的需要。 5、便于计算机应用。 6、本定额中消耗量水平反映社会平均水平,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维护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合法权益。 四、编制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3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2003 年);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劳动定额》(1988 年); 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 年)、交底资料及有关规定; 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 年); 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