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控制室相关规范要求(附管理制度) 一、《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 6.2.7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防火隔墙和 0.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3.4 消防控制室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A 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录 B 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本规范附录 A 和附录 B 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3.4.3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 录等文 件 资 料 。 3.4.5 消防控制室送 、回 风管的穿 墙处 应设防火阀 。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 禁 穿 过 与消防设施 无 关的电气线路 及管路 。 3.4.7 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 场 干 扰 较 强 及其他影 响 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 3.4.8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 置应符 合下 列 规定: 1 设备面 盘 前 的操作距 离 ,单 列 布 置时不应小 于 1.5m; 双 列 布 置时不应小 于 2m。 2 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3m。 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 1m。 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 4m 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m 的通道。 5 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3.4.9 消防控制室的显示与控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