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清筛作业标准 1、作业条件 ( 1) 施 工 负 责 人 不 低 于 车 间 主 任
( 2) 封 锁 线 路 施 工
( 3) 施 工 配 合 单 位 人 员 参 加 作 业
( 4) 电 气 化 铁 路 区 段 施 工 采 取 停 电 方 式 施 工
( 5) 依 据 批 准 的 施 工 计 划 办 理 封 锁 手 续 , 设 置 (移 动 )停 车 信 号 防 护
( 6) 限 速 时 间 内 做 准 备 工 作 或 恢 复 工 作
( 7) 接 触 网 停 电 必 须 按 规 定 提 前 向 供 电 部 门 提 报 停 电 计 划 , 并 有 接触 网 工 配 合 施 工
( 8) 线 路 两 侧 建 筑 物 (包 括 埋 设 在 道 床 中 的 固 定 物 体 )至 线 路 中 心 的距 离 必 须 ≥2100mm
( 9) 作 业 地 段 线 路 的 曲 线 半 径 应 ≥250m
( 10) 开 通 线 路 后 , 放 行 列 车 或 单 机 时 按 规 定 限 速
2、作业程序 ( 1) 封 锁 前 慢 行 准 备 作 业 程 序 ①按 规 定 设 置 防 护
②清除影响机 械作 业 的 各种障 碍
③ 在 慢 行 期 间 ( 列 车 限 速 v≤45km/h时 ) , 开 挖 好 连 接 清筛 机 水 平 导槽 和 挖 掘 链 所 需 的 导 槽 坑
在 未 清筛 地 段 允 许 抽 出 一 根 轨 枕 ( 或 拨 移二 根 轨 枕 ) , 开 挖 一 个 轨 枕 盒 内 道 碴 至 计 划 深 度 , 但 必 须 保 证 相 邻 轨枕 底 下 的 道 碴 不 松 动 ; 在 已 经 完 成 清 筛 地 段 , 允 许 扒 出 一 个 枕 盒 内 道碴 且 深 度 不 得 超 过 轨 枕 底 面 1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