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XX市青山湖区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规范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实施办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市有关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管理本村事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应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二章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1指导小组和区民政局备案;7、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时止
第三章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十)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十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的确认村民是否具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1、年龄条件
必须年满18周岁
计算年龄的时间,以本第1页共7页村委会的选举日当月是否满18周岁为准
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新满18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
2、必须是本村村民
3、政治条件
即未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
确认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应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为准;对还未被判决的因各种严重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