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4 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及技术要求 1 、码头安全设施目录 编号 安全设施名称 配置及技术要求 1-1 系船安全设施 普通系船柱 (1)普通系船柱的布置应结合泊位功能、码头结构型式及结构分段等综合考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系船柱布置间距应满足船舶系泊作业需要,可参照JTJ297-2001第2
2确定; ② 系船柱中心至码头前沿线的距离宜为500~1200mm
对独立系缆墩,系船柱可根据受力和使用要求布置; ③ 船舶首、尾缆水平投影与船舶纵轴所成的夹角宜为30°~45°,但不得小于25°; ④ 内河直立式码头应根据水位变幅和船型大小分层设置系船柱,层高宜取3~4m
(2)系船柱底盘的上表面宜与码头面齐平
1-2 风暴系船柱 当风暴条件下有系船要求时,应设置风暴系船柱
风暴系船柱宜设在泊位两端距码头前沿线较远处,且不应影响码头正常装卸作业
1-3 系船环 (1)直立式码头采用系船环时,系缆力不宜大于 150kN
斜坡式码头和其他专设系船地牛的码头采用系船环时,系缆力应按使用要求确定; (2)停靠小型船舶的直立式岸壁码头,设置带缆和移船用的系船环时,根据使用要求,可在码头顶面两个系船柱间设置系船环,亦可在码头岸壁的直立面上设一排或多排系船环
当码头岸壁的直立面上设系船环时,上排宜设在码头顶面高程以下1~2m 处,上、下排竖向间距宜取 1
系船环水平间距宜取 10~15m,上下两排可交错或同列布置; (3)系船环宜卧人码头顶面、直立墙面或坡面内
1-4 快速脱缆钩 (1)液化天然气码头应设置满足系泊要求的快速脱缆钩; (2)大、中型危险品码头、开敞式码头以及装卸甲乙类油品一级码头宜采用快速脱缆钩; 2 / 44 编号 安全设施名称 配置及技术要求 (3)快速脱缆钩的型式和数量,应根据设计船型、系缆力大小和缆绳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