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申请流程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6、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7、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许可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其中: (一)、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应具备现有规定中有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的基本条件
2、从业人员要求
话务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具有初级话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不少于 8 人
如租用其他单位呼叫中心系统及话务员座席开展业务的,要求工作人员中具有初级话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不少于 10 人
3、经营场地要求
不少于 75 平方米
4、业务设施要求: (1)利用接入公众通信网络的呼叫中心系统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技术手段、实现方式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信主管部门的规定; (2)已购和预购的设备须适应业务开展的要求; (3)自建话务员座席不少于 10 个(如租用其他单位呼叫中心系统及话务员座席开展业务的,则所租话务员座席不少于20 个)
5、拟开展的服务项目符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有关“呼叫中心业务”的定义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信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i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