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弱电工程合同甲方:乙方:(以下简称 “甲方 ” )和 (以下简称 “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合作项目以青山火电厂检修公寓楼1、2 栋弱电布线(网线、电话、电视线)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 )
一、合同名称、地点工程名称:弱电综合布线工程地点:二、施工范围: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范围保质保量施工(需要安装的电话点、电脑点、电视点、)序号设备单价数量小计备注1 超五类网线2 电话线3 电视插座4 网络插座5 电话插座6 铜轴电缆7 综合配线柜8 24 口交换机9 RJ45配线架10 110 配线架 100 对11 PVC材料12 开糟合计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点位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需要增加点位位置,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设备、线材及工费相应增加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16 年 月日至 2016 年月日止;精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包括法定节假日) 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设备、线材及工费相应增加
五、合同付款方式:包工或包工包料(1)预付款:在签订合同之日后2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30% 作为预付款,合同签订后5 日内乙方人员入场施工
(2)中继款:乙方设备到场一周内,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算金额的30%
(4)验收合格付款:乙方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实际工程量的结算,并出具工程结算书
在结算书经双方签署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40%
六、甲方责任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环境和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要条件
(2)协调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