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申请/ 受理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员: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填报日期:序号器具名称规格型号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制造厂商投入使用时间安装 / 使用地点使用部门保管人强检代码器具用途是否受理备注□□□受理意见批准人:受理人 ( 签名) :说明:1. 申请单位应对照实物如实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单位需带上法定有效材料的复印件;3. 安装 / 使用地点:指具体的科室、部门或使用场所;4. 强检代码:强检目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参照附表1 填写代码;5. 器具用途: 1- 贸易结算, 2- 安全防护, 3- 医疗卫生, 4- 环境卫生, 5-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 部门或企事业计量标准,其中,5 和 6 需提供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 强检计量器具不收取检定费;当检定结果不合格时,申请单位可以申请维修服务,但应支付相应材料费和维修费;如果需要现场服务,还需支付相应的交通运输费、检定设备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及其它支出的有关费用;7. “是否受理” 、“备注”及“受理意见”由受理人填写;8. 如果不受理,受理人应在备注中进行说明;9. 本表填满后可另外加页填写,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附件:表 2:强检代码表类别代码器具名称1 尺2 钢卷尺3 套管尺4 竹木直尺5 带锤钢卷尺6 铁路轨距尺2 面积计8 皮革面积计3 玻璃液体温度计10 玻璃液体温度计4 体温计12 体温计5 石油闪点温度计14 石油闪点温度计6 谷物水分测定仪16 谷物水分测定仪7 热量计18 热量计8 砝码20 砝码21 链码22 增铊23 定量铊9 天平25 天平10 秤27 杆秤28 戥秤29 案秤30 台秤31 地秤32 皮带秤33 吊秤34 电子秤35 行李秤36 邮政秤37 计价收费专用秤38 售粮机11 定量包装机40 定量包装机41 定量灌装机12 轨道衡43 轨道衡13 容重器45 谷物容重器14 计量罐、计量罐车47 立式计量罐48 卧式计量罐49 球形计量罐50 汽车计量罐车51 铁路计量罐车52 船舶计量仓15 燃油加油机54 燃油加油机175 加气机16 游体量提56 游体量提17 食用油售油器58 食用油售油器18 酒精计60 酒精计19 密度计62 密度计20 糖量计64 糖量计21 乳汁计66 乳汁计22 煤气表68 煤气表23 水表70 水表24 流量计72 液体流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