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通风安全装备管理制度一、职责分工调度室负责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日常维护、设备完好达标、回收等工作;通风科负责通风安全监控系统设置标准等的监督管理;机电科负责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的防爆性能、设备完好的监督检查;各队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内通风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机电机运队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
二、一般要求1、安全监控系统必须 24 小时连续运行
2、接入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 AQ6201—2024 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 15d
3、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
4、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5、总经理、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科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三、设计和安装1、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2、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3、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 300mm
4、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掘进工作面内;(4)采纳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5)采纳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5、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6、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