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答问发布时间:[2024-1-7]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韩金峰谈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进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印发了《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此,山东省政府网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韩金峰厅长。山东省政府网:制定《实施方案》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韩金峰:2024 年 8 月 30 日,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6 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做出制度安排, 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24 年,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实施城乡医保整合的同时,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24〕13 号,以下简称 13 号文件),确定在全省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从 2024 年我省实施大病保险制度的情况来看,运行平稳有序,日常管理逐步法律规范,资金运转安全高效,大病患者医疗待遇得到较好保障。根据鲁政办发 13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 2024 年的大病保险工作,促进我省大病保险工作持续健康进展,我们在对近两年城乡居民大额医疗费用和大病保险补偿情况调查测算基础上,制定了我省 2024 年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12 月 17 日,经省政府第 45 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实施方案》是对 13 号文件的补充和细化,对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保障范围、合规费用、筹资标准、筹资渠道支付标准、经办服务、报销流程作出了具体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对于确保 13 号文件落实到位,形成稳健运行的大病保险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减轻患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东省政府网: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需要把握哪些原则?韩金峰: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是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是健全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居民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