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万科股权激励万科股权激励的两次尝试:第一次:时间:1993—2001实行方式:以 3 年为单位分成三个阶段激励对象:全员持股实施条件:三年后交钱拿股票可以上市交易实施结果及原因:计划实施第一期,证监会明令叫停
1993 年的时候,当时还没有证监会,只有人民银行
当时批准了万科九年的股权激励计划
但在九年的计划里面,只实行了三年,最后证监会不承认万科的计划,只好取消
第二次:时间:2024—2024实行方式:每年一个计划,每个计划期限通常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激励对象:万科受薪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总经理提名的业务骨干和有卓越贡献人员实施条件:在满足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2 %的前提下,以净利润增长率15 %为最低要求,每年从净利润的增长部分中提取激励基金,并委托信托公司买入万科A 股,假如满足相关条件,经过第一年储备期、第二年等待期后,第三年可交到激励对象手上,激励对象拿到这些股票后,每年最多可以卖出25%
实施结果及原因:为期3年的股权激励计划,却有了一个并不圆满的激励结果
其中也许股价低成为了障碍之一
2024年5月万科开始实施第二轮股权激励以后,仅2024年度的激励计划得以在2024年9月完成实施,而2024年度尽管业绩表现不错,但由于股价达不到行权要求,该年度的激励计划最终还是无奈终止
2024年度则是因为业绩欠佳不达标,激励被迫终止
第二次万科股权激励政策分析:(一)万科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以净资产收益率,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实施的一项考核指标,可以有效抑制企业过度融资与盲目扩张冲动,更能真实反映管理层的经营状况
这不同于此前其他公司所采纳的净利润总额作为激励基金的计提基数
这种方式抬高了激励的门槛,增大了对管理层的压力,对公司业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假如仅以净利润增长为获得激励股票的标准,上市公司会存在过度融资的动机,但假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