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试行)点击量:188 文件编码 1GYY202402 生效日期 2024-09-01 版本 第一版 日期 2024-08-13 修订依据 3.9.1.1 起草部门 质控处 使用范围 全院 批准部门 院务会 一、目的 为保障患者安全,进一步加强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依据 PDCA 管理理念,通过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警示、改进等措施,增强医院预防、识别、处理、控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分级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四个等级: Ⅰ 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 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 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 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四、管理原则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紧急处理、合理控制、防微杜渐、持续改进的原则。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呈报遵循自愿性、真实性、及时性、非惩处性、保密性原则。 (二)医院鼓舞全院职工主动上报各级、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处理遵循及时、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管理要求 (一)上报要求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上报人员,凡医院职工均有权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 件。 2.上报途径,网络上报、书面上报、电话上报。 3.上报方式,实名上报、匿名上报。 4.上报时限要求,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24~48 小时内上报。 (二) 审核、处置要求 1.科室负责人 24 小时内审核、处置科室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呈报至相关职能部门。 2.主管职能部门自接报之日起,24 小时内审核、处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于接报的Ⅱ级以上(含Ⅱ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呈报至主管院领导。 3. 主管院领导对于接报的Ⅱ级以上(含Ⅱ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必要时组织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