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编号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与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协议 1 / 1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 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住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33 号法定代表人:刘洋送达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8 号 IFC 国际财源大厦 B 座 21 层联 系 人:李伟明乙 方: 住 址:法定代表人: 送达地址: 联 系 人:鉴于:A、甲方是中国国内依法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发行信托产品;B、乙方是中国国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专业的客户服务经验;C、甲方拟聘请乙方就其拟发行的信托产品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就此事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2 / 1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乙方咨询服务内容和方式1
乙方利用其丰富的渠道资源与客户资源,为甲方拟发行的信托产品(以下称“信托产品”或“信托计划”)向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的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乙方就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发行规模、预期收益等相关信息向其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并视甲方要求针对其客户开展信托产品的投资培训(培训内容以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为准)
乙方不得误导客户、不得进行夸大宣传或其它违反监管法规的行为,且应明确提示客户,最终以客户与甲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甲方认可乙方向其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服务期限为 三年( 2024
5— 2024
5 ) 二、咨询服务费用核算1
乙方咨询服务费用以其提供咨询服务的客户所实际认购的信托份额(不含手续费,以下称“客户认购金额”)作为核算依据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并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安排客户办理签约、交款手续
对于客户是否由乙方提供的事实,以乙方与甲方共同签章确认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服务确认表》(见附件)予以明确
该确认表由甲乙双方根 3 / 10下载后可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