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宣汉县东林乡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医院各科室:为仔细落实宣卫(2024)16 号《宣汉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在“切合实际,尊重规律,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指导下,制定以“绩效为主、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倾斜”的奖励绩效分配方案,并通过对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出勤情况、工作量等进行综合考核,科学合理地发放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 实施对象:全院在编在职在岗人员、临聘人员
二、打卡发放部分:根据有关规定:全院职工(借调、外出人员除外)打卡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工资、独生子女费、保留津贴、边远地区津补贴实行打卡工资发放
(临聘人员参照本院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其中若临聘护士取得执业证书的基础绩效参照同级同类人员下浮 10%执行、未取得执业证书的基础绩效参照同级同类人员下浮 20%执行)
注:打卡工资若医院资金不能全额兑付、则按资金实际承受能力实行比例发放,待年底视财政投入等情况进行处理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原则1、根据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必须控制在全院临聘人员和在编在职在岗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之内
若核算数大于核定总数则按有关规定执行;若核算数小于核定总数则按实际金额发放
2、院长、副院长、会计、财务、公共卫生、职工值班、病历书写、兼职科室等各种补助费由医院统一安排发放
四、奖励绩效核算办法:1、确定任务基数
其任务根据个人档案工资、基础绩效、边远地区津补贴、保留津贴之和为任务基数
任务数分六个档次: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面完成任务数按 100%核算;2、完成任务数 80%按 80%核算;3、完成任务数 60%按 60%核算;4、完成任务数 50%按 50%核算;5、完成任务数 30%按 30%核算;6、未完成任务数 30%按零分核算
2、实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