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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有利于销售代表统筹管理自己的购车客源,更好地联系客户,增加成交率,特理顺并制定 AT 卡管理制度
适应范围:适用于东本××销售部
管理职责: 3
1 AT 卡管理部门为销售部,负责统筹管理 AT 卡的整体工作; 3
2 销售员负责 AT 卡的建立、跟踪、撤卡申请等具体工作; 3
3 展厅经理负责协助销售经理收集、跟踪、审核等工作; 3
4 销售经理定期抽查、监督 AT 卡工作的执行
4. 建卡标准: 4
1 关于 AT 卡客户的设立条件、时限、内容的规定: 4
1 AT 卡原则上以实地访问作为设立的条件; 4
2 当日值班人员接到问询电话及来访客户,应设法了解联系人姓名、手机、固定电话、公司名称、地址、预购的车型、数量和大约购车时间等信息,其中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手机、详细地址为必须信息,以便日后访问,实地访问后的客户设立的 AT 卡方可有效; 4
3 当日值班来电、来访的客户有效期为三天,即在设 AT 卡三天内必须实地访问后此卡有效,未访问客户若三天后再次来展厅,则其他值班人员有设卡优先权(包括已成交客户的业绩和奖金); 4
4 本地客户 AT 卡,根据其意向和级别灵活联系,但间断时间电访不得超过 15 天,走访不得超过 20 天,特别原因需一个月后联系,要在 AT 卡中说 明,最多不得超过 30 天,否则视为无效卡,由展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将无效卡转给其他业务代表
即使已成交的客户亦列为公关车;外地客户 AT 卡有效期为 20 天以内,超过 20 天没有及时回访(包括电访和走访)视为无效卡,由展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将无效卡转给其他业务代表,即使已成交客户亦列为公关车; 4
5 联系天数均包括周六周日,但不含法定节假日(例如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节日); 4
6 销售人员在填写 AT 卡时应详细记录与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