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介推举成交销售服务协议书甲方: 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重庆拓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销售服务协议:一、推举销售物业范围:甲方同意将 金科中央御院 项目具备合法销售条件的可销售而又未销售的住宅物业,委托乙方利用自身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推举销售
二、乙方推举销售服务时间: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止
到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如双方需要续期,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协议;如合作期内,本协议第一条中的销售房源售完,本协议自行终止
三、乙方推举销售服务方式:寻找准客户或者组织团购到甲方售楼现场购买甲方物业并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款项收取
合作期内相关销售政策如下:1)乙方推举客户与本项目自行上门客户的界定(乙方推举客户为:1、本次合作期推举的客户;2、前期合作属于乙方带看的客户,根据甲方明源系统记录为准;3、自然上访客户超过 30 天的客户,由乙方再次推举过来的,记录标准根据甲方明源系统回访记录为准);2) 甲方须保证乙方推举客户与本项目自行上门客户享有同等公开优惠折扣政策
(享有同等优惠折扣与相同房源选择权利)
3) 甲方根据乙方与推举客户签订的《 “中央御院”团购申请及承诺书》为甲方给予优惠的依据
甲方须保证要求客户在缴纳房屋定金时就必须在乙方处缴纳团购优惠指标费,若客户特别情况当天不能缴纳,甲方同意乙方要求客户在团购承诺书上说明缴纳时间,若客户未按时缴纳团购优惠指标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督促客户缴纳团购指标费
4) 通过团购活动购房成功(以实际成功与甲方签订网签版的购房合同为准)的客户,其交纳的款项划入乙方账户后,由乙方开具信息服务费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票交给客户,并于活动终止日后 45 日内将开具的发票清单及发票复印件交甲方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