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进展意见》的精神,做好合同能源项目管理工作,促进集团公司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围绕集团公司“转型企业、挖掘潜力、提高质量、制造一流”的中心任务,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设备经济环保性能,加快实现国内一流的综合性电力集团的战略目标
第二条 充分利用、发挥集团公司管理优势和高科技企业的资源优势,用好用足国家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有关的财政、税收、融资等扶持政策,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改善企业技术经济指标,优化企业资产结构
第三条 各分(子)公司要积极支持、协调、指导区域内所属企业采纳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第四条 各发电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要仔细讨论相关的产业政策,在做好对标工作的基础上,深化挖掘节能潜力,合理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经济、技术指标全面提升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五条 安全生产部是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的论证、筛选、确定、方案审查、招标组织以及项目后评估,组织协调各方仔细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第六条 财务管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为项目融资、收益确认、收益支付方式、资产划分等提供指导意见和支持
第七条 各分(子)公司要统筹安排区域内发电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负责区域内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初审、筛选工作
每年上报年度技改计划时,要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单独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八条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科环集团)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单位
负责已确定项目融资、设备采购、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安全质量保障和其它技术服务,按合同约定回收投资收益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九条 国电科学技术讨论院(以下简称电科院)作为检验评估机构,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