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2006 年 4 月 1 日试行)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2006-03-31 中国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健全招标投标行业诚信自律机制,促进招投标企业自觉履行守法、诚信的社会责任,维护招标投标企业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失信、违规、违法行为,法律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招标投标事业健康进展,特制定本公约。第二条 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和个人会员必须签署和遵守本公约,鼓舞非会员单位和个人签署和遵守本公约。招投标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公约。本公约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均指签署公约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统称签约人。第三条签署公约自愿,退出公约自由。协会会员退出公约时,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第二章公约的监督与管理第四条 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并对签约人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 协会设立诚信监督机构,负责公约的解释、修订和监督、检查;建立签约人的信誉档案;宣传和树立守法守信的先进典型;受理投诉、举报、申诉以及对违规、违反公约、失信、侵权行为的调查、鉴定、仲裁。协会设立诚信监督电话,并在协会网站上设立监督窗口。第三章 签约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签约人的权利:1、要求协会维护其正当权益,并对违约和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处理;2、列席协会对有关违反公约或不当行为调查处理的听证或核查会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抵制并投诉、举报违反公约、失信或不当行为,并提出惩戒处理建议;4、为本单位或本人违反公约、失信或不当行为的处理进行辩护;5、监督协会诚信监督机构,有权向协会投诉、检举诚信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或有失公正的行为。第七条签约人的义务:1、守法、守信,自觉履行公约,维护市场秩序及招标投标制度的法律规范进展;2、坚决抵制并投诉、举报签约人违反公约、失信、贿赂或其他违法、不当行为。投诉、举报应当采纳署名的书面方式,并附相关证据;3、协助协会诚信监督机构对违反公约、失信或违法、不当行为的调查处理;4、配合协会诚信监督机构对本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公约、失信或违法、不当行为的调查处理。5、配合协会建立招标投标信息系统和信誉档案;6、配合协会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库和人才沟通平台。第四章 招标人自律守则第八条 招标人必须依法从事招标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