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临时促销员聘用协议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文件作为临时管理协议。第一条 甲方根据市场需要组织商品促销活动,促销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商场工作 个日,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上午工作时间为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工作时间为 时 分至 时 分,每日 时 分至 时 分为午餐及休息时间。 注:商场详细地址: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工作顺利开展,甲方于 年 月 日 向乙方提供产品知识及促销技巧培训,乙方(促销员)应按时参加。第三条 乙方(促销员)应积极主动热情的向消费者介绍甲方商品,解答消费者的问题。第四条 乙方(促销员)工资按日结算,每日基本工资 元人民币(交通费、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促销员)工资由甲方于 年 月 日以转帐形式发放,乙方(促销员)需提供正确的转帐信息,若因个人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促销员)自行承担。第五条 本次促销活动结束后,本协议则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第六条 乙方(促销员)有违反本约定内容的行为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可以即时通知解除聘用协议,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内容安排乙方(促销员)工作地点和时间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甲方仍根据约定支付酬劳。第七条 甲方在促销活动期间,会对乙方(促销员)工作行为进行不定时抽查,若乙方(促销员)擅自脱离岗位或推销不积极,则工资在原标准基础上下调 10 元人民币,假如乙方迟到、早退每次扣 元。 若乙方(促销员)工作积极、现场表现主动、活跃并实现较好销售,则工资在原标准基础上上调 10 元人民币。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 期: 日 期: 签订地点: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