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通信段乙方:中铁二十一局红烟项目部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24〕540 号)文件要求。涉及电气化区段,还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劳动安全规定(暂行)》(乌铁安〔2024〕428 号)和电信函(2024)36 号《乌鲁木齐铁路局电气化铁路通信人员技术作业安全规则》 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切实搞好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证施工期间安全,经甲乙方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施工时间、地点(地段)影响范围配合内容兰新线红烟段电气化改造工程高铁DK1171+974-DK1172+101 段下穿红烟电气化立交明洞回填施工施工时间:2024 年 9月 22 日 至 2024 年10 月 30 日.施施工场地段: 兰新线景峡至思甜间K1215+500-K1222+000。涵洞上、下游埋设的通信电缆在开挖路径上。不影响行车,在以上地点施工,如有影响设备管理单位所属设备时,需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在影响范围中所列地段施工时,施工单位要于施工前 3 天(72 小时)以“施工配合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设备管理单位,由通信人员进行配合,不影响通信设备的,经现场核实确认,不进行配合。配合要求:施工单位要于施工前 3 天(72 小时)以“施工配合通知单”形式,书面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安排人员,于施工作业开始前 40 分钟到现场进行施工监控。点内施工按批复的计划落实配合工作;点外施工,如影响通信设备,需提前通知通信人员进行配合,不影响通信设备的,经现场核实确认,不进行配合。涉及电气化区段的施工,在影响范围中,必须界定影响行车情况、接触网是否停电以及施工中实行的防护措施。二、施工责任地段和工程期限:责任地段:兰新线红烟电化改造段兰新线景峡至思甜间 K1215+500-K1222+000(上、下行)。工程期限: 2024 年 9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法律规范:甲方: 1.执行《技规》、《行规》和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24〕540 号)文件等有关规定。2.施工中涉及通信光电缆设备的,严格执行乌铁电电(2024)449 号《关于防止挖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