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煤监办〔2024〕39号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开展二一一年度〇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办事处),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及所属煤矿企业,各有关单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依法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管,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维护煤炭生产秩序,加快推动全市煤矿整合技改工作,强化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确保年检工作法律规范有序开展,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重庆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讨论,决定开展2024年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的范围(一)直接通过年检的矿井2024年度内竣工验收已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新建矿井或竣工验收按规定变更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改扩建、资源整合矿井,且在2024年度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矿井。(二)应参加年检的矿井1.2024年度竣工验收已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新建矿井或竣工验收按规定变更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改扩建、资源整合矿井,但在2024年度内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的矿井。2.其它各类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保留矿井、改扩建矿井、资源整合主体矿井。3.上年度年检不合格的矿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不参加年检的矿井已公告关闭或拟公告关闭的矿井。二、年检的组织年检工作由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管局许可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局许可证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在年检过程中,应主动争取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环保和辖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办事处)的支持和配合,推动联合执法。三、年检时间安排(一)永川区、綦江区、云阳县、巫山县、南川区、荣昌县、合川区、长寿区、彭水县、璧山县、黔江区、秀山县、丰都县、忠县等14个区县(自治县)和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于2024年4月30日以前完成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资料的编制、初审和统一报送工作,2024年6月起开始组织现场抽查。(二)奉节县、开县、北碚区、梁平县、石柱县、渝北区、巫溪县、铜梁县、大足区、万州区、武隆县、城口县、垫江县、涪陵区等14个区县(自治县)所属煤矿于2024年5月30日以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