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承诺书 篇一:工程验收承诺书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承诺书 工程名称:东宁雨润绥阳木耳大市场有限公司交易区 5-9号商业用房工程、14-18 号商业用房工程、圆弧办公楼工程、金融办公楼工程、餐饮中心工程、交易区 5-9 号商业用房及 14-18 号商业用房室外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东宁雨润绥阳木耳大市场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宏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XX 省 XX 市 XX 县区绥阳镇: 第一条承诺书依据: 我方(黑龙江新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XX 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就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签订本承诺书
第二条移交范围和要求: 移交所有项合同范围内单位工程,附属工程及室外工程(含道路、各种管线等)所形成的工程预、决算资料及各种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
列入移交范围的竣工档案应是原件,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组卷,确保档案真实、完整、齐全和准确
第三条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档案应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移交的,经甲方同意,可适当推迟移交日期,最迟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负责对乙方档案管理人员和工程档案的形成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2、收到乙方工程档案验收通知后,及时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档案验收整改意见,预验收符合要求的发给《建设 3、移交工程竣工档案时,应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
4、甲方可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档案资料进行组卷装订和其他综合服务,收费可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乙方承诺: 1、乙方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城建档案工作,指定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