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村(社区)安全协管员培训2016
19培训内容一、村(社区)安全协管员的设置二、村(社区)安全协管员职责三、工作开展的一些建议一、村级安全协管员设立背景及存在的意义村级安全员是我县2014年根据全县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提出并实施的一项工作,并作为当年先进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进行推广运用
村级安全员协管员弥补了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经过两年的实施,该项工作在我县已形成了常规化的一项工作安全协管员的设置1、每村(社区)配备若干名(村主任为安监室主任,各村民小组组长为协管员,也可由乡政府自行聘用)
2、现在为设立“五员合一”的安全协管员(即:生产安全员、消防安全员、交通安全员、卫生安全员、防汛安全员)
3、安全生产协管员代表村(社区)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行政上受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委会领导,业务上受乡镇办事处安办的指导
4、县安监局负责对村(社区)协管员进行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二、村(社区)安全协管员职责(一)相关法律法规对村(社区)安全协管员职责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二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2、《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5月21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装备,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协管员的主要职责1、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