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集团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权重和等级
3第三章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6第四章任期综合考核评价ﻩ9第五章附则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建筑集团(以下简称“某建筑集团”)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打造符合中国交建一流企业的领导人员团队,推动某建筑集团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结合某建筑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考核评价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做到客观公正、真实有效、简便易行
第三条运用综合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分析研判等方法,对某建筑集团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在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等方面的表现和领导人员在靠得住、能干事、在状态、善合作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四条综合考核评价以日常管理为基础,分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周期为3年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领导班子是指某建筑集团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团队;领导人员是指由某建筑集团党委管理的人员:(一)区域办事处主任(具体考核办法参见区域办事处管理办法或另行规定);-1-(二)直属项目部领导班子中,纳入某建筑集团党委管理的人员;(具体考核办法参见直属项目部管理办法或另行规定);(三)设立董事会的所属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职工董事,下同),未设立董事会的所属企业执行董事;(四)设立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