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 1、《建规》8.4.2 条第1 款:“室内消火栓超过 10 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15L/S 时,其消防给水管应连成环状” ,8.4.2 条第2 款又规定:“高层厂房(库房)其消防竖管应连成环状” ,则 8.4.2 条第1 款中的消防竖管是否也需成环,还是仅消防给水管成环即可。 答:除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或建筑高度不超过 60m)的单元式住宅及塔式住宅(每层不超过 8 户、建筑面积不超过 650m2)外,当消火栓系统中有消防竖管时,消防竖管应成环。 2、“建规” 8.4.2 条第9 款中,严寒和寒冷地区非采暖建筑室内消火栓管道最高处应设有自动排气阀,非上述条件下的消火栓给水管道的最高处不设排气阀是否可行。 答:非上述条件下的消火栓给水管道的最高处也需设自动排气阀。 3、室内消火栓给水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系统,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设室内消火栓泵是否可行? 答:根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定义:平时消防给水系统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充实水柱,消防时必须开启消防给水泵,以满足系统灭火所需水压的系统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故应设室内消火栓泵。 4、某多层民用建筑,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有两路市政自来水引入管,如市政自来水引入管的水量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给水的要求,水压不能满足室内消防给水的要求,是否均应设消防水池和室内消防泵? 答:可仅设室内消防泵吸水井及室内消防泵(当地消防部门另有规定除外)。 5、单栋多层民用建筑,仅一路市政自来水引入管,是否可以只设屋顶消防水箱和增压泵,不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泵? 答:当单栋多层民用建筑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不大于 25L/S 时,可不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泵(但需征得当地消防部门同意),否则应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泵。 6、2010 年技术问答 21 条,工业建筑不适用此条(工业建筑如丁戊类厂房)。“省水规”总则中明确工业建筑可参照执行,两者有矛盾? 答:没有矛盾。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不大于 25L/S 的民用建筑均为体积很小的建筑,而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不大于 25L/S 的丁、戊类厂房体积可达 50000m3,二者性质相差太大,不可参照执行。 7、消防水池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取水口保护距离大于 150m,在室外消防管网上设有消防水泵接合器(距取水口不大于 40m 处),发生火灾时消防车从取水口取水,通过消防水泵接合器往室外消防管网注水,再由室外消火栓出水灭火,此设计是否可行。 答:不可行,应设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