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 可编辑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师考核方案为了加强我部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鼓励和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落实教师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13 年度教学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全面推进空间教学的若干意见》 (民院发 [2012]3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考核暂行办法》(长院科发 [2009]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学校“促进教师开展科研教研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特制定思政部教师考核方案。一、 考核机构思政部考核小组二、 考核对象、内容及分值(一)考核对象思政部所有专职教师;兼课教师及外聘教师参照相关内容进行考核。(二)考核内容及分值内容高级职称岗位中级职称岗位初级职称岗位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10%10%10%教学工作完成情况课堂教学质量40%50%55%教学方法与手段10%10%15%教学工作量5%5%5%小计55%65%75%科研贡献15%15%5%承担教学建设任务 (含参加教研活动及对系部的贡献)20%10%10%合计100%100%100%三、 考核时间与组织程序1、按学校要求进行(2013 年)。2、教师考核分高级职称(教授、副教授)、中级职称(讲师)和初级职称(助教、见习教师)三个层次进行。3、每学年根据考核分数,分层次评出教师考核等级: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或不称职;4、教师根据岗位要求和履职情况,个人写出总结,做出自我评价,院部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四、考核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绩效为准绳。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精品- 可编辑 - 3、奖勤罚懒,奖优罚劣。4、培养、激励、发展、成就每一位教师。思政部教师考核实施细则依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教学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全面推进空间教学的若干意见》(民院发 [2012]3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考核暂行办法》 (长院科发 [2009]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及学校“促进教师开展科研教研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而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合格教师考核要求1、遵守师德:即坚定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散播谣言;为人师表、品行端正,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爱岗敬业、学风正派,空间教学合格;2、服从安排:即服从学校、院部、系室的安排,承担专业建设、水平评估、常规教学、担任导师等工作任务;3、完成任务:每年上满上好360 节课(助教320 节),学生欢迎(学生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