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是指在约定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的前提下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固定的金额即总价
在水电工程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转为业主负责制的市场条件下总价合同由于其众多优点受到业主的青睐
因此针对水电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全面分析总价合同的风险并有效地加以防范从而减少合同纠纷保护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
总价合同的类型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简称 “闭口合同 ”或“包死合同 ”
它以招标图纸及规定、 相关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除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局部增减而调整合同总价
采用该种形式的合同要求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招标图纸及规定应当完整、齐全承包范围清楚、明确发包人对招标工作准备较充分一般在招标阶段施工详图已基本完成
承包方要在投标时对合同执行中存在的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地质条件较差、 气候恶劣和其他一切客观不利因素造成的风险有全面、充分的估计并将由此引起的上升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
因此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1 年以内、工程量小、 设计较细、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
可调值总价合同该合同同样是以招标图纸及规定、相关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相对固定的总价的只是增加特定的调值条款合同总价在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予调整超出约定风险范围之外的风险费用按约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如双方对工程量增减范围、 物价涨幅、 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因素约定一个范围以对超出风险范围之外的因素所增加的费用进行调整
它与固定总价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了部分分摊
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工程建设工期 2 年以上的工程项目
总价合同的特点1 工程价款结算简单由于总价固定只要业主不改变合